新笔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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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(第2页)

霍森自动忽视掉牧弋自信满满的长大言论,在它眼里,白狼就算膨胀了一圈,该是狼崽子还是狼崽子,只是这过早脱离的狼群的狼崽,在喝奶的年纪,却已经妄想同成年的狼王厮杀。

有血性,以后定是称霸一方的狼王。

“坡下的狼群刚刚杀了它的幼崽,它来找我们复仇。”霍森解释,它只能分出一点心去关注牧弋,更多的注意力死死黏在猞猁身上。

“什么?!”闻言,小狼震怒,怒骂,“狼群果然都狡诈可恶,抢我的小鹿还要让我被猞猁记恨!”

白狼骂得真心实意,霍森抽着嘴角,低下头看了牧弋一眼,面无表情用尾巴拍了拍狼头。

“……别把自己骂进去了。”

“哼,我才不会和这种狼群同流合污。”

就一句话功夫,刚才还攀在树枝上的猞猁突然不见了,霍森神色一暗,勾起的脊背几乎要贴到地上,它背上的毛发根根炸起。

猞猁尤其擅长偷袭,猫科动物的肉垫能让它们在雪地上前行的时候不发出一点声音,猞猁在目光之内的时候,霍森不紧张,但现在看不见猞猁了……

“猞猁果然被霍哥吓跑了!”牧弋毕竟只是幼狼,它没见识过的事情太多,小白狼还不知道现在的局面有多糟糕,在兴奋大叫。

“牧弋。”霍森沉声道,牧弋乍一听见自己的全名,条件反射般勾起了身子。

“注意四周,尤其是看不见的灌木丛内,那猞猁随时可能发起进攻。”

若只是捕猎,母猞猁在发现牧弋身边有霍森做伴后,就会忌讳退却,成年狼的威胁会让猞猁即刻打消心思,但它刚刚失去了自己的幼崽,现在一门心思只有复仇。

带着幼崽的霍森,真是极好的复仇对象。

牧弋面色也变了,它的狼鼻子当然不是摆设,不然也猎不来那么多野兔,它能闻见周围全是猞猁故意留下的气味,这只猞猁非常聪明,在用标记混淆它们的判断。

离牧弋最近的灌木丛内突然蹿出一个活物,霍森反应迅速,咬住以后才发现只是一只田鼠。

与此同时,猞猁从霍森的背后跃出,反射着月光的利爪狠狠拍在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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