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笔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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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(第1页)

对于饥一顿饥一顿还是一顿的小狼来说,每天有新鲜兔肉吃是很好的生活,但霍森是从小接受人工饲养的猎犬,它的餐盘里……从没这么寒酸过。

由俭入奢易,由奢入俭难,再吃真要吐了。

霍森不是没在野外走失过,但它流浪的时候,也不曾只吃兔肉,它一向不负猎犬之名,捕猎的实力也很强。

“我……我只能捉到兔子。”牧弋缩在霍森底下,小声呜咽,霍森没下重口咬,但狼崽子叫得那叫一个鬼哭狼嚎,没一会霍森就松开了狗嘴。

“出息!”霍森僵着身体后腿两步,从牧弋身上下来。

小狼不是爬不起来,它就偏趴在雪地里,嘴里还紧紧咬着好不容易猎来的野兔。

霍森叹口气,它开始上下打量着牧弋目前的体型,小狼已经比半个月前膨胀许多,按这个生长趋势,再过半月,它或许就可以带狼崽子去更深的密林里,试着诱捕野鹿或狍子。

至于更多的……牧弋需要狼群。

狼不是原野之上的独行侠,狼群靠战略和配合捕猎比自己身形庞大的猎物,霍森暂时只能教会牧弋如何打单独斗。

老猎户已经不再是猎户,霍森可以缩在木屋里摆烂过完下半辈子,做只宠物也很美好,但牧弋不行,小白狼来自森林,随着年龄的增长,霍森在牧弋身上看见愈发明显的野性和血性,小狼必然有回去的一天。

“天要黑了,把兔子叼好,吃完再进屋。”霍森没再做什么,它低头,像往常一样扯掉半拉兔肉,然后退到一边,等小狼开撕才严肃道,“明天别去了。”

屋内不透风,男人已经哀嚎血腥气好几天,前天终于贱笑着把一狼一狗赶到屋外去啃肉。

“我知道了……”野兔会被霍哥嫌弃……牧弋啃咬野兔的气势弱了许多,整只狼闷闷不乐。

霍森抬起前爪踢踢萎靡不振的白狼,不耐烦补充:“这样的过家家没意思,过几天,我教你捕猎。”

“诶?”牧弋猛地把狼头从野兔身上抬起,一对狭长的眸子被喜悦撑开,“真的吗霍哥?”

“不骗狼。”霍森站过去,同牧弋爪爪相握。

雪地冻爪,幸好有霍哥相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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