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闫欣倒是想早点给证据,但那时候确实也没有想到管家身上。
在她看来,‘墙头草’管家和‘牺牲自己护主’的忠实仆人完全是南辕北辙的两种人。直到方才管家佯装自己是老员外的人,实际却不是的那一刹那。
她想到守护这个宅子的人,除了瞿青一直在坚持之外,宅子里的下人也可能在做着他们力所能及之事。
否则这个宅子不可能安然留存到现在。
“这要从老员外身亡那天晚上说起。”她说。
一个人身上一旦有了破绽,那在他做过的所有事上都会有迹可循。
闫欣记得很清楚,她从后院沿着西院通往大门的门口走,发现宅子内尚可利用墙角灯昏暗的角落里避开锦衣卫的耳目。但是只要上墙或者靠近大门,立刻就会被抓个正着。
锦衣卫全面搜捕之下,这种纰漏很明显就是故意做出来,为的就是引凶犯到后院来灭她这个口。
凶手倘若一直在宅子里,看到这种情形绝不会上钩。
但是偏偏凶手反其道而行,他胆大心细,利用了锦衣卫的漏洞,使用闹鬼的手段声东击西让老员外所在的中堂露出了空当。
这一套看似天衣无缝的衔接作案,实际上非常难做到如此完美。
而最大的破绽,实际就在老员外的尸身上。
看到老员外尸体悬在中堂梁上的时候,她当时觉得怪异。
不过,那时候她马上被凶手留在中堂的那截雕花木头吸引走了注意。
现在回想,当时将老员外的尸体挂在中堂这么明显的地方就不对劲。
假如她是凶手,对宅子地形十分熟悉,锦衣卫又自己留下了那么大的破绽,他可以将老员外的尸体藏起来,起码闹鬼的戏码还能在往后拖延好几个时辰。
运气再好一些,拖到天亮再把尸体挂在大门口。甚至闹鬼的手段可以藏得更深,让下一次动手更顺利。
可是凶手没这么做,他将尸体挂在了大堂上,让这起凶杀案在最短的时间内发生,顺便终结了闹鬼事件。
这很难说不是凶手故意的。
时间拖得越长,闹鬼的破绽就越大。
按更新进度排列,全网最全合集建议读文顺序:《小莎前传系列》→《梨花与海棠》→《学姐的雨露》→《小莎的夏天系列》...
沈思勤病死前,将所有的财产捐了出去,只求下辈子不当卷王,就当一条身体健康、面貌英俊的咸鱼。 要多咸就多咸。 然后他就穿书了,他穿成了一本年代文中男主的极品小弟沈二娃,人长得高大英俊,却胸无大志,在村里想着傍村长的闺女,男主做生意带着全家进城了他就想要傍男主合作者的闺女。 把人家小姑娘哄得晕头转向,沈二娃成功傍上白富美,并在害死小姑娘父亲死后吃了绝户,男主大义灭亲将他送进了监狱。 他如同打不死的小强,从小说第一章开始就给男主找麻烦,一直到番外几十年后出狱还能身体硬朗地凑到男主跟前被打脸。 生命力十分顽强!!! 沈思勤:“……”好像也不是不行。 后来沈思勤过上了梦寐以求的咸鱼生活,顺手捞走一只未来大佬。 1不黑原男女主。 2架空,轻松的年代文,没多少极品。 3前世卷王目前咸鱼小卖部老板美食家攻×腼腆聪慧男神受...
附:【本作品来自互联网,本人不做任何负责】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!=================书名:末世之炮灰的重生作者:大嘴巴为了小三的身份,她被男友推进丧尸群,死得惨烈,却不想重回到末世的前一年,这一次,为了活下去,她将不惜一切代价本文是篇有重生、有空间、有异能、有金手指、有报复情节的升级爽文,狗血的应该不多,喜欢你就收藏,不喜欢你就...
??先给大家避雷:就是一本普普通通的一点都不爽,细水长流说不上,裹脚布臭又长,不嫌弃的当段子看看。只借用大晋背景,婉拒考证第一次码字,感谢大家包容——————分割线——————易禾是个孤女,女扮男装二十几年,每天迈着一代佞臣的步伐,上朝气死陛下,下朝恶心百姓。为了避亲,还得佯装是个断袖。直到晋王殿下回京,陛下日日都......
奸臣他又美又癫[成长·逆袭参赛作品]作者:长生千叶文案倒贴贱受风华绝代权倾朝野,对穷小子渣攻死心塌地,一心将渣攻推上高位,谁料痴心错付,最终在新婚之夜被渣攻一剑穿心!坏消息,刘非穿书了,毫无意外的穿成了倒贴贱受好消息,死了就可以穿回去!甚好,不就是被捅一下么,刘非按照原剧情,新婚之夜顺理成章爬上喜床。月色昏昏,烛光摇曳,“渣攻”...
“申公豹是我的把兄弟!”“商纣王是我的老丈人!”“姜子牙是我的老父亲!”……大学毕业生姜林,在赶赴工作单位就职的途中,因车祸穿越至三千年前商末周初时期华夏民族的边陲之地。初到之时便指挥当地村民成功抵御鬼方抢粮马队的攻击,借此机会被推举为村落首领,开始带领村民大力发展生产。此后因种种因缘际会,结识申公豹,二人称兄道弟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