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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布揉了揉困倦的眼皮,糊涂的模样宛如酩酊大醉:“咦,结束了?电影院光线太暗,我都睡着了。”
菲雅忍着想揍他的冲动,把视线移向旁侧一言不发的人,似乎在征询她的看法。
程晚宁毫不掩饰地袒露自己的想法,字句一针见血:“两个都是神经病,杀人魔有病毫无疑问,妈妈也不是什么好东西。女儿被校园霸凌那么久,她不管不问,一点儿也不认为霸凌者有问题,看见女儿杀人就觉得她是怪物。女儿杀人后,妈妈明明可以选择心理咨询、住院或报警,这么多条路摆在她面前,她偏偏选择了最粗暴的一种。”
“如果妈妈真像自己口中的那么善良,她就该把作为杀人犯的女儿送去坐牢。可她不忍心,她以爱的名义把女儿变成残废,让她回到从前只能坐轮椅生活的日子。女学生之所以受到欺负,就是因为先天性残疾。妈妈这么做,和把女儿推回深渊有什么区别?”
只有真正同病相怜的人才会惺惺相惜。没有类似遭遇的母亲永远无法做到和女儿感同身受,口中的大义和爱也只是自私的借口。
“可笑的是,做完这一切,妈妈甚至觉得自己是个伟大的母亲。她伟大在哪里?一边愧对于死者,一边残害女儿的身体,还把刀捅向了自己的救命恩人。到头来两边不讨好,只能靠‘无私’和‘爱’作为心理慰藉,典型的自我感动。”
程晚宁直勾勾地望着菲雅,黑曜石般的眼眸泛着摄人心魄的冷光,眼都不眨道:
“按照女儿的认知来说,杀人是她的乐趣,妈妈这么做是在阻止她的乐趣。”
如此荒诞的理念,却被她说得理所当然。
菲雅不禁怀疑站在面前的人究竟是谁,似乎只是披了自己好友的皮囊,性格却十分陌生。
她不解地问:“可是杀人也能作为乐趣吗?真的有人沉迷于这种快感吗?”
在正常人的理念中,杀人毋庸置疑是违法的。可精神病人眼中没有法律,也没有人性。
破破烂烂的阳光把世界照得太亮,以至于人们忽略了光的背面。他们忘了有多少人从出生起就活在阴沟里,以善为本成为了处事的准则,事实上却极少有人能做到。
人们把世界定义成教科书式的光明美好,常常被不值一提的悲悯心绊住脚步,又无法遏制内心破土而出的阴暗面。
他们总是介于好人和坏人之间,好得不够纯粹,坏得不够彻底,像千千万万个庸俗清高者一样矛盾一生。
程晚宁以另一种方式回答了菲雅:“人与人生活的处境不同,观念也是有差异的。”
当人类欲望无限放大之时,便是将自己吞噬之日。
菲雅点了点头,赞同她的观点:“虽然语言很直白,但你说得确实有道理。看不出来,你对人的心理拿捏得还挺准。”
闻言,程晚宁没有其余答复,而是背过身去,抬手撩起发尾,在阴影处扯出一个难以解读的笑容。
阳光铺陈在她身后,落下等同大小的影子,一如他人未曾谋面的灵魂。
其实把握人类的心理特征并不是什么难事,她很清楚人们心中的“恶”究竟是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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