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笔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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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章(第2页)

“阿野。”安德黑着脸打断灰狼间的窃窃私语,在自己狼群丢狼也就算了,现在还要丢到其他狼群……不,其他狼面前。

霍森没推辞牧弋送来的第一口牛肉的特权,牧弋今天的表现远超霍森预料,它悬着的心彻底放回了肚子里。

“春末的小野牛最好吃,霍哥喜欢我天天去捉。”

霍森嚼着美味的牛肉本想点点头,但它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接连数月的雪兔盛宴,赞赏的神情便落了回去。牧弋死犟,认准了就不肯改,牧弋才四个月大时,就能固执地给自己送大半月的雪兔。

长大后亦是,霍森现在听见兔子都有点犯恶心。

“可别。”霍森语调上扬,身后的尾巴烦躁乱晃。

“我就知道,霍哥也觉得我和野牛群周旋太危险了。”牧弋硬挤到霍森右侧,白狼对自己刚猎的食物兴致缺缺,反倒把自己的白色狼尾贴上霍森的尾巴,跟着烦躁的狗尾巴一同愉悦地摇晃。

完全不是这个意思的霍森沉默半晌,然后抬爪猛敲牧弋脑袋,在白狼即将耷拉眼角的时候,咬下一大块牛肉塞进牧弋嘴中。

“吃你的,肉都堵不上你的嘴。”

牧弋惊喜接过,还不忘用舌头把霍森嘴里那小半截碎肉也舔过来。

“好吃,霍哥再喂一口……嗷!别揍!我自己咬!

“臭小子。”

教训完牧弋,霍森再回到野牛边,却只看见一道长长的拖痕,它朝拖痕的尽头看去,发现那只自己没吃几口的小牛已经被虎视眈眈的四狼围在中间,而灰溜溜跑远的牧弋正挤进狼群中间,扯下一大块红肉。

白狼的鼻尖因为抢食带上了血色,狼吻处白色的毛发也染上了鲜艳的红,霍森方才只草草咬了几口牛肉,比起挨饿,猎狼犬更不想挤到一堆狼中间去进食。

到时候沾染一身狼味,难闻死了。

霍森厌狼的本性还是占了上风,它走到溪涧边,看向溪水中的倒影,舔掉了鼻头上被牧弋蹭上的肉沫。

浓烈的血腥味突然越挨越近,霍森即刻转身,而在它警惕观望的方向,一只白狼拽着排牛骨快步走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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